批发客户资格标准

我们只会考虑并接受符合要求标准的客户作为批发客户

1. 财富测试

如果您符合以下情况,则您将被视为批发投资者:

  • 您的净资产超过 250 万澳元,或
  • 过去两个财政年度,您的年总收入至少为 250,000 澳元。

如果您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之一,您必须:

  • 让一名合格的会计师以信函形式证明您满足其中一项标准;
  • 该证明必须在提供金融产品时起不超过 6 个月;并且
  • 这封信需要每两年更新一次以保持最新。

计算净资产时,请记住包括以下内容:

  • 您的房屋和其他财产
  • 退休金、股票、管理基金、债券、储蓄
  • 您拥有的车辆、船只、收藏品或任何其他资产

计算总收入时,请记住包括以下内容:

  • 薪水
  • 股息及利息收入
  • 已收租金

如需获取样本证书副本,请访问 ASIC网站 (https://asic.gov.au/regulatory-resources/financial-services/financial-product-disclosure/certificates-issued-by-a-qualified-accountant/)

2. 专业投资者测试

如果您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,则您将被视为批发投资者:

  • 您是金融服务许可证持有者;
  • 您是受 APRA 监管的机构,但不是以下任何机构的受托人(在《1993 年养老金行业(监管)法案》的会议范围内):
    • 退休金基金;
    • 核准的存款基金;
    • 集合养老金信托;
    • 公共部门退休金计划。
  • 您是根据 1974 年《金融公司法》注册的机构;
  • 您是以下受托人:
    • 退休金基金;
    • 核准的存款基金;
    • 集合养老金信托;
    • 公共部门退休金计划;符合《1993 年退休金行业(监管)法》的规定,且该基金、信托或计划的净资产至少为 $10 百万。
  • 您控制至少 $10 百万(包括关联方或该人管理的信托所持有的任何金额);
  • 您是上市实体,或上市实体的相关法人团体;
  • 您是免税公共机构;
  • 您是法人团体或非法人团体,
    • 经营金融产品投资、土地权益或其他投资业务;及
    • 为了这些目的,投资根据第 82 条规定向公众提供或邀请而收到的资金(直接或间接),该条款规定认购的资金将用于这些目的。
  • 您经营一家外国实体,该实体如果在澳大利亚设立或注册成立,则将受到上述其中一段的约束。

3. 商业规模测试

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适用于非小型企业。非小型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非小型企业:

  • 20名或以上员工;或
  • 如果业务是或包括商品制造,则需要 100 名或更多员工。

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资格被归类为批发客户,请联系我们 [email protected] 并发送所有相关文件和表格

请注意,如果您有资格参加上述任何一项测试,则以下限制将不适用于您:

  • 50%强制平仓保证金要求降低
  • 零售负余额保护
  • 零售披露文件(金融服务指南、产品披露声明或任何其他零售披露文件)。
  • 根据《2001 年公司法》(联邦法案),您将无权享受零售客户的保护。
  • 您还将丧失向澳大利亚金融投诉管理局投诉的权利
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批发或高端客户的条件,请发送电子邮件至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,我们友好的工作人员将与您联系。电子邮件地址: [email protected].